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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泉州丰州镇做生意,有一笔生意是通过一个中间人介绍的,口头说好给一定的抽成,通过中间人发了三车货到南安诗山某公司,送货单是公司材料员签收的,等到安排货款的时候,中间人跟我讲他跟公司比较熟,让我把送货单给他去结款,结果钱他全部拿去了,拿走就跑了,电话也不接,我让材料员打电话,他说人在外地,过几天在回来解决,但是约定时间已经过了,他说还在外地,他是惠安人。送货底单我有留存,他拿钱的签字我也可以让公司证明,还有,上次有材料员给他电话时我有录音,他回我电话,说几天回来解决的时候我也有录音,证据应该算充足吧?请问,我是报案还是起诉?他这种做法有没有构成犯罪?还是只是经济纠纷?报案的话,听说如果抓到他人了,最多就让他关几年,我们的钱也拿不到,有这回事吗?请您帮忙提一些建议

经济相关
2012-05-30 20:08: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