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由南向北行驶中,一电动车追尾撞在我的左后保险杠。责任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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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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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由交警认定,追尾情况下应该对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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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鉴定,认定划分责任,方可确定要负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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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警部门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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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