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09年7月生了儿子,在我怀孕期间丈夫没有给我钱,所有一切费用由娘家承担.儿子出生的一年之内,丈夫每月给500元,至今丈夫每月也只有1000元,由于没有人带小孩,所以我一直在家承担家务.由于工作关系,我和丈夫长期两地分居,就算回家,他也不承担一点家务.今年2月,孩子2岁半,我提出离婚,原因,不完全承担家庭经济,不承担家务.他同意就一直拖着不签字,我该怎么办?现在他每隔一周就回来看儿子,不管有无特殊情况,强行带儿子出去玩,我该怎么保障儿子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