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在签署涉外咨询服务合同时(中方咨询公司为外商提供服务),服务是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但合同没有规定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另外在仲裁条款中规定仲裁在外商所在国家的仲裁机构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否受中国法律的约束,仲裁条款如此规定在中国法律上是否有效?会遗留哪些法律纠纷的隐患? 谢谢!

经济相关
2004-04-03 21:25: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在来贴中说的不是很明白,如果已经明确了是在外商所在国的某仲裁机构(合同中应有该仲裁机构全称),则应在该仲裁机构仲裁,至于法律适用,则应根据该仲裁机构仲裁规则适用。
    如果没有明确的仲裁机构,则分两种情况,如果该国仅有一家仲裁机构,或者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可以由该仲裁条款可以推定出有权管辖的仲裁机构,则有可能在外商所在国的某仲裁机构裁决。如果不能推定出来,则应在中国有权管辖的法院受理。
    根据我国的法律适用规则,原则上应适用中国的法律法规,但是该外商所在国法律怎样规定,我们不清楚。
    约定仲裁条款要特别小心,否则,容易产生诸如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成本高昂等种种后果。
  • 这是国际私法领域的问题。1、双方可以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2、双方选择的仲裁机构应具体确定。3、双方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何国法律作为解决双方纠纷的准据法。协议不成,应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中国法律。
  • 由于没有明确约定由其所在国的哪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且也没有约定适用哪国的法律为准据法,那么,你公司完全可以在你公司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该外商。并且审理时适用中国法律
  • 同意仲裁条款明确可行的概念,但由于国际私法主要依据国际条约规范,因此适用准据法应首先由国际条约或国内法规定进行确定,一般会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律及仲裁地法,要具体分析。
    建议约定准据法,或了解仲裁地法律,以免准据法适用带来的不利因素。(注:诉讼成本也是相当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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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