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大岭山转了一栋出租房,二手房东骗了我13000元,详细情况是这样的,5月底21号晚上这栋楼的房产权老板和这个二手房东说要在5月22号收回这栋房子,(我不知道内情,也没有见过房产权的老板。)然而在22号早上8点15分左右这个二手房东还找我说就以13000元转手给我。写了收据和凭证,当时没有合同。她们移交了手续就走了。大约8点30分这个房产权的老板过来说要收回这栋房子。我说我刚刚转过来这栋房子。后来我和那个房产权的老板一齐去追也找不到那个二手房东,并且立即报案,请问这样是否构成了诈骗罪,公安局能否立案。立案要多久?如果立案的话我要到哪个部门去找?等待你的佳音!多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