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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利用我的隐私对我进行威胁与恐吓,并散布消息说要杀了我。还给我发来了信息,此信息作为日后起诉的证据,我以保留。此人在多年前对我造成严重的伤害,以致我左眼受重伤,差点失明,已经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未遂的罪行。且在2009年冬被其私自关押,导致最后中毒,于2009年12月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7天,在此住院期间仍然受到其恐吓与威胁。住院的一切证据,医院将会出具,并本人手上也有一份。为此我的身心受到了严重伤害。我希望律师能给我更多的帮助,近期我将起诉此人!

民事相关
2012-05-28 10:04:22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若已对你造成身体伤害,你可报警;若是对你诽谤,你可提起刑事自诉;若是侵犯隐私名誉,你可提起民事诉讼。
  • 建议报警处理。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益,请采纳。
  •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如有其它法律疑问,可来电或当面与我详询。
  • 报警处理。
  • 你可以先报警处理,即便警方认为不构成违法犯罪也可以保留案底,以后作为证据使用。
  • 让警方介入处理。
  • 建议报警,将信息向警官出示,切不可删除。
  • 报警处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建议你报警处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建议你及时报警处理,然后可以向法院起诉。如需法律帮助,欢迎及时来电咨询。
  • 建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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