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历了两段非常不幸的婚姻,两年前与第一任丈夫离婚时,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我(现该孩子已经3岁多,是女孩)。随之,一年前与第二任丈夫结婚并又育有一小男孩,而半年前我与第二任丈夫离婚时,由于小男孩还处于哺乳期所以我俩协议还是由我来抚养该小男孩。本来与第一任丈夫所生的小女孩一直在我父母家由我父母抚养,但最近我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不适,且提出不愿意继续抚养该小女孩并把其转交我来抚养,但现在问题是我已经有了一个尚在哺乳期的小男孩需照顾,要我一个人同时照顾两个孩子的话根本忙不过来,所以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现在向法院提出请求变更第一个孩子抚养权给第一任丈夫的话,法院判决抚养权变更的可能性有多大?(需要说明一下,我第一任丈夫至今还是单身,父母健在且兄弟姐妹众多,但他怎么也不愿意要这个孩子,而我自己是独生子女且还有两位均已超过60岁的父母需照顾)因为本人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不想浪费无谓的钱请律师打官司,所以诚心希望各位能回答我,如果判决变更概率大的话我再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