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和其他俩人给别人用身份证做担保。贷款人于两年前意外死亡,留下妻子和儿子,均有劳动能力,现在有一五金门市,法院下传票给我父亲,说事冻结了他19000元,如果贷款人家属不偿还这个债务,是不是他们就无权继承其财产,这个钱是不是由我的父亲他们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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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有财产,应由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如果担保人全额承担,也可向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进行追偿。建议来律师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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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考虑担保关系是否成立,身份证怎能做担保?如果担保关系成立,应追加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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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贷款人家属未还清欠款,贷款人可以要求你父亲等担保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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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