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给餐具公司开车的,我从公司大门外往里开,结果一个老太太骑车撞到我车尾了,我也领她去医院拍片了,做了全面的检查,结果是腰部脊椎轻微骨折,现在在住院中,以前的费用都是我们公司老板出的,请问我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接下来该怎么办?(没有交警认定和勘察责任现场。)

交通事故
2012-05-24 17:31: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 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可我刚进公司的时候老板说,开车出了事故是要自己负责的,老板不管。万一老板在我工资里扣费呢
  • 由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至于责任大小要视具体情况确定。详情请与我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