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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6月6日我与人经二十一世纪中介签订房屋出租首份合同。 (2)今年五月,我检查房屋出租情况,发现原承租户未经我的授权而且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与别的租户重新签订合同,并利用差价取得收益(9600元/年). (3)请问他这种行为是否违约属于欺骗,并造成了原首份合同的自行终止? (4)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非法? (5)是否涉及犯罪?

其它
2012-05-23 11:45: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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