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今年26岁,经人介绍认识一个29岁的男孩,当我们第三次见面时,因发生口角,他就出拳头打我,当我反应过来也打不过他,给我打的眼睛青了,脸也仲了,他打完人走了,我报了警,警察处理只是付给我几百元钱外伤医疗费,我的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总认为他会来找我打我,使我不敢回家,也不敢认识新的男朋友,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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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轻微伤案件,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抚慰金赔偿。
如果对方有过激行为,建议报警。
个人建议找心理医生做个心理疏导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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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进行心理咨询,可能会使您所述情况得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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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进行心理咨询,可能会使您所述情况得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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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进行心理咨询,可能会使您所述情况得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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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进行心理咨询,可能会使您所述情况得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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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情况下,这种轻微伤案件,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抚慰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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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继续对你进行人身威胁你可以报警,因为你的伤情属于轻微伤,法院不会支持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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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您的伤情比较轻微,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您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果他真的再去找您并威胁您的人身安全,您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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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轻微伤案件,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抚慰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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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