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2年5月4日16时左右在213省道行驶时,我方面包车与对方五轮车发生碰撞,具体是我方车辆前方有一个大货车,我方车辆是自西向东行驶,对方自东向西行驶,我方车打转向灯准备超车,刚露出来驾驶室就与五轮车发生碰撞,当时对方车速不低于70码,发生碰撞后我方车辆被挂出30米左右,碰撞地方在我方驾驶室与对方车厢攀登处,地点在对方车道,但双方车尾在我方车道,我方驾驶员大腿骨折,对方没有任何伤害。请问具体责任应该怎样划分?

其它
2012-05-22 22:37: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