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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工地租了个长安车,每月租金2000元,第一次付钱的时候付到了2012年4月30日,而且租车老板签名的领条,5月20日由于租车费用太高我们就与租车老板签了退租协议,当时由于疏忽,在协议上写的应付租金是4000元,并且双方签字了,于是我就多付了一个月租金给他,今天我才发现多付了2000元,要求对方返还,但对方拒绝返还,我该怎么办

经济相关
2012-05-26 14: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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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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