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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晚上骑电动车回家途径焦东建行下坡约100米的地方被突然穿出来的一辆逆行的电动车撞倒,我拨打了110和120,对方车前有一约2米的铁架,110来后了解情况并记录,我发现铁架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我和对方被120送到91医院急诊,事故科来登记情况并记录,拍照,我被诊断为右腿骨折,需要住院治疗,第二天事故科民警又来问我,我问处理怎么样了,却被告知对方就留下个电话号码和名字,现在也找补到人了,事后几天我多次找事故科民警,都被以找不到人为由搪塞我,我无法理解,我报警了,却人不见了,我认为是他们有什么关系吗?这几天一只是这样,连个照脸的人都没有,我该怎么办,我认为是事故科那个民警的责任,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呢?去找督察大队告他吗?还是起诉事故科呢,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5-22 13: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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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