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5月3日做了腹腔镜肾切除手术,5月10日出院,5月11日引流口处有食物残渣,5月12日回到 医院住院,CT显示 结肠漏。想问一下是不是医疗事故?我找了大夫,大夫说是手术并发症。 当时签字的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时候,大夫让在让大姐签字的时候也没有详细讲解,并且上面列举了好多手术并发症,其中包括肠道等损伤。但是腹腔镜的手术出现这个肠漏的情况几乎没有。在网上查了资料,比较容易造成肠子漏的一个大原因就是手术使用仪器的电灼伤(大夫坚持说组织粘连较重 分离肾时,结肠腹膜损伤或者缺血坏死等)我仔细想了半天他这个手术知情同意书,是否一句 ”肠道损伤等是手术并发症“ 推卸了所有责任呢??? 另外在手术结束后,我妈妈返回病房以后,推出手术室时候,当时带着氧气面罩 带着氧气袋子,返回病房以后,护士把氧气袋子撤掉,却忘记了把氧气查到了病房的制氧机上,大概有20分钟左右的时间,我发现了这个问题,我姐姐去找了护士,当时护士在交接班的时间,有人说:找值班护士去。我姐只好找到值班护士,护士才给插了氧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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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是医院的责任,应当及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 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也叫做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的大小!建议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追问:当时没有封存病例,因为大夫一直在强调粘连的问题,我昨天在档案室复印了病例,仔细研究了一下,也没有发现什么特别明显的过错,这个结肠漏的问题到底按照并发症处理还是按照医疗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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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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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过错可直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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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处理,法院委托鉴定,医疗事故还是医疗差错,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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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并封存病历,起诉以后做司法鉴定,然后按照比例要求赔偿,不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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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