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园小区开发商将原公共绿地卖给一楼业主种菜,严重影响了小区景观,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我想请教一下开发商将公共绿地卖给业主是否违法,是否符合规定,该种买卖行为应遵循什么流程,需要哪个部门批准,我该向哪个部门咨询和投诉?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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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要使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专属于一楼业主使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该绿地必须不属于城镇公共绿地;二是该绿地规划必须经过规划部门事先批准;三是开发商必须通过广告、合同等方式明示属于一楼业主专有使用。
否则合同无效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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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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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要使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专属于一楼业主使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该绿地必须不属于城镇公共绿地;二是该绿地规划必须经过规划部门事先批准;三是开发商必须通过广告、合同等方式明示属于一楼业主专有使用。开发商违反上述规定的,其与一楼业主签订的窗前绿地专有使用权买卖合同必然是无效的,一楼业主也就无权专有使用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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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要使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专属于一楼业主使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该绿地必须不属于城镇公共绿地;二是该绿地规划必须经过规划部门事先批准;三是开发商必须通过广告、合同等方式明示属于一楼业主专有使用。开发商违反上述规定的,其与一楼业主签订的窗前绿地专有使用权买卖合同必然是无效的,一楼业主也就无权专有使用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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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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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综合执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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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