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和2010年受雇于保定一不错的朋友在云南昆明进行勘探测量工作,在2010年5月份结束,临走之前为了讨要工程款,他们是几个人合股的一个小公司,由于感觉关系不错所以没有签合同,我在给他们几个人说明之后,其中一个人给我打了一个白条,内容如下:今欠XX昆明工程款共计4万元整,于2010年10月1日结清,署名XX2010.5.30
没有手印,没有公章,只是白条,然后在2010年底,给了我1万2千元之后就在没给我过我钱,至今还欠我2万8千元,我现在该怎么做?多次索要欠款无果,想问下具体事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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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对方就是无故不给,建议委托律师尽快诉讼解决。以免过了时效。保定李律师愿意与您一起维权。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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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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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注意两年的诉讼时效 尽快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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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诉讼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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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在5月30日前以落款人和公司为被告起诉,以免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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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尽快起诉,可与我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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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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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诉讼解决,注意两年诉讼时效,2012年10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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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