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的时候买了一套动迁房,当时的房价是28万,付了24万元,因为当时是5年后过户,怕房东违约,做高了40万,一年半前十二条下来了可以过户了,房东要拿做高的40万,虽然我有他多打的40万元的收条,可法院说我没有转账凭证,房东说他打了收条我没给他钱,现在我已经住了3年多,也不愿意再加钱给他。在入住半年后我们还在交易中心做了房产抵押。现在我怎能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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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需要了解的细节比较多,建议携带合同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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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你的合同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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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合同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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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据实陈述的,你可以要求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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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