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朋友与人合伙开了一货运部,当时朋友为法人代表,后来朋友退出,但法人代表一直没有更换,今年,朋友的合伙人突发心脏病离世,但是其欠了外面别人很多账,现在来找货运部要账,货运部也不景气,扬言要告我朋友(还是名义上的法人代表),请问,我朋友负有清偿欠款的责任吗?我朋友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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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合伙经营的性质是什么,其次要明确是否退伙以及相关证据。建议电话或当面详细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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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朋友有退出货运部的证据,就不用承担货运部的对外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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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的朋友已经退出,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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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自己已退出,可直接致电杨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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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退出货运部的证据,就不用承担货运部的对外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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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的朋友已经退出,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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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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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键是找到你朋友退伙的证据。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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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