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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天前把孩子送给别人了,对方自愿给了我们1200块钱作为车费我们就从广州来到北京, 但是现在我们后悔想把孩子要回来可以吗?我们这两天在当地派出所报案了,但他们不受理,去刑警部门他们也说立不了案,我们这构不成刑事案件,我们应该怎么办?跪求帮忙!

民事相关
2012-05-19 16: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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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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