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于5月7日提起离婚诉讼,17日上午在遵化法院调解,接案的法官名字叫李立艳。调解过程中,被告在单独与法官接触的时间,暗中告诉法官其堂兄在法院工作。其后的调解过程就发生了明显偏差,对原告态度明显恶劣。
被告先是声称结婚房子装修她出了一万元,而实际上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她不可能出这笔钱。又拿来一些身体检查单据,说被我气得肝和心脏都出现问题,而后又说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要离婚索要三千元,给钱就同意离婚,不给就不同意。被告在调解过程中多次出现自相矛盾的话语,而法官一直帮助她向我索要三千元离婚条件。面对这样的法官和被告,我应怎样面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