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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ktv消费,在他们的经营范围内,由于地面用水冲洗后十分滑,我在行走时被摔到在地,送到医院经检查股骨头摔断,经医生珍断需做植换手术,换股骨头。住院间对方没有出一分钱,共花了8万。后鉴定为8级伤残。在一审时,对方要求重新鉴定,我们按照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所去做了,他还能提出重新鉴定吗?

民事相关
2012-05-17 21: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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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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