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对南海农村夫妇本育有一女一子,几年前丧女后在福利院收养了一男童(三水福利院收养),按照正规手续入了户口,户口本上写着非农村转入。后因该夫妇丧女心情未平和,造成收入不稳定,同时儿童和该父母的叔婶较为投缘,认作契父母并暂时与契父母一起生活,时间久后孩子习惯了其契父母家的生活不愿意回父母家,经其两方父母商量后让其继续在契父母家里生活。孩子慢慢长大,但村里的福利却一直不能享受,其父母认为孩子既然入了户口那就应该承认了儿童是本村的村民,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享有本村的福利,可村里就以改儿童是非农村转入,不是农村户口为由拒绝提供福利。本来其父母也接受这个理由以为真的不能享受,但是后来得知附近几个村也有从福利院收养儿童的家庭,其儿童都能享受其村福利,只有自己的孩子不能享受,认为不公平。后多次向村委及市信访均无结果,经人提醒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因都是村里人见识比较少也比较忠厚老实,收入不也高,家庭负担重,因为想咨询一下: 1:这样的问题能经过法律途径解决吗?要经过什么途径? 2:胜率大吗?有几成? 3:所有费用是多少?

民事相关
2012-05-19 10:36: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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