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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是**村村民,1984年我母子随军离开老家,之前没有分家,家里有两个小姑 两个小叔 公婆及我们母子俩共计8口人。1986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后,大家庭已经分为三个小家庭,两个小姑都出嫁外村,5间老房子分给老三,3间瓦房分给老二 分给老大的也就是我家的2间瓦房在老房子前面路南边。1986年底老三建新房时无材料,将我家两间瓦房拆除留用,因公婆与其同住,我家暂未谈及赔偿问题。1990年我丈夫因病去世,老三单方面用一口棺材抵偿我家被拆房屋的材料款,我家未予认可,此后我家房屋宅基和连属的自由地一直由公婆种植,并且由我家出赡养费共养公婆到去世。2008年婆婆生病期间,老三嫌弃老母不能劳动,将其推至老二家引起矛盾,通过黄码村委调解,老母归老二家赡养,我家的自留地也一并归老二家临时种植。由于老三不讲道理,坚决阻止老二种植我家自留地,导致我家自留地一直被老三非法霸占,现在又在我家自留地上建起两层小楼 并且还骗取了村 乡审批。只因为有村·乡审批手续,让我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为了讨回公道,我已经跑了四个多月,从村委到乡政府没有一个人敢当面说公道话,都在被后为我鸣不平。我想提问的是村·乡有权批宅基地建房吗?而且还批错了地方,请问这房子算不算违建。

刑事行政
2012-05-17 14:40:4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