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2008年7月与前夫离婚,离婚时协议孩子的监护权为前夫所有,一套住房也归前夫所有,我现在才知道婚内住房公积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当时遗漏没有进行分割。请问,我现在还可以主张分割前夫的婚内住房公积金吗?

民事相关
2012-06-08 16:46: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单纯“现在才知道婚内住房公积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分割公积金是得不到支持的,对方会以2年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2、《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进行分割。时效为知道有该行为的2年之内,你可以从这方面下手要求分割住房公积金。
    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或到所咨询。
  • 如果你以“现在才知道婚内住房公积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理由要求进行分割,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 您好,已经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胜诉权已经消灭。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 您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予支持。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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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