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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我父亲在湖北省阳新县某路段发生车祸,肇事车辆是广东奔驰车。交警介入,对方把一部分抢救费用给交警,并委托了担保人。目前我父亲仍在治疗,医疗费缺乏,向事故交警索要剩余医疗费用,交警不给。担保人也不知所踪,车主称还有一万多块在交警那里,交警也承认还有五千左右,但认为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不肯给钱,并叫我们私下和解。目前,我们交通事故鉴定书还没下来,责任划分都还是不清楚的。请问,交通事故鉴定书正常情况是什么时候可以下发,责任划分由谁来执行?我们又如何拿到医疗费继续治疗?对于法律维权,我们应该起诉谁?

交通事故
2012-05-16 19:10:5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无法协商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肇事车主及其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具体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 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之后按照责任追偿
  • 要求交警出具责任认定。对认定不服,可以在三日申请复核。
  • 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之后等费用下来,按照责任追偿
  • 你好,你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责任划分由交警认定;
    2、责任划定之后按照责任认定来承担责任;
  • 你好,建议等待事故认定书,根据结果向法院起诉。
  • 在阳新县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 在阳新县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 我是大冶的,在阳新发生的事情应该是阳新的交警处理的啊,难道吃里扒外?应在十天内制作责任认定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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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