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某知名网站上购买了一副名牌墨镜,后跟家里从香港买回的同品牌眼镜一比对发现该墨镜是假货,要求赔偿,对方要求我出示厂家的检测报告,于是我就联系了美国的厂家,并把墨镜寄了过去,美国厂家说该墨镜非他们的直营店销售不给检测也不能出示任何文字证明给我,但他们帮我找到了同一款号的墨镜,我购买了厂家的真货,现在已寄回北京,我可否拿真假两副墨镜到中国的质检部门质检,拿比对出来的结果作为证据,认定网站销售的是假货,并要求网站履行其承诺十倍赔偿我的损失?315是否支持这样的间接证据?还有请问一下,该事件的追诉期是多长时间?是否只有商标所有人追究,我才能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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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第一,如果鉴定机构为您出示鉴定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诉讼时效为两年,您本人也可追偿,您要求的是违约之债,商标权利人要求的是侵权之债。两回事,互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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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变更可以作为证据,诉讼时效是两年。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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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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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让美国厂商出一个你买的真货的检测报告,然后拿着这两个眼镜去质检部分,如果认定为假货,可以要求10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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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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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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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