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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我出资买房(45万),当时未婚,考虑女方再三要求,将购房合同写了两人共同的名字。 2009年11月我和黄某结婚。 2010年7月,我和黄某离婚,当时离婚协议明确,房子归我。 我私下给了她10万(协议未标注)。当时她已经怀孕3个月,但是离婚协议写没有怀孕。 2011年1月,黄某私自以另一名字,卓某, 去香港生了儿子,孩子是香港籍。她一人有2个户口本,2张身份证。 2011年8月,黄某因负担重,带孩子一起回来。我抚养至2012年5月,她带走孩子,同时带走2万元。 期间一直未复婚。 她经济压力:目前她无工作, 无收入来源,她父母离异,父亲残疾,终年靠人照顾。母亲是香港籍人士,无工作。而且过去5年, 她毕业后的社保记录可以查询, 她工作断续,很少上班,经济来源少,事实上她毕业这么多年,赚钱不够她自己开支。 请问以下3个问题: 1. 考虑到她的抚养能力非常有限,她家庭压力很大,孩子受罪。而我工作收入稳定,收入可观,我很希望把孩子要回来抚养。 2. 目前我想办房产证, 但是由于10年离婚未经法院审判,仅有离婚协议,她又不愿意回来去房管所签字, 故很难过户到我名下。如果去法院起诉追索,是否财产要平分? 3. 当初离婚协议时,隐瞒怀孕,故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我房产分她一半,那么孩子我是否可以要回来? 或者我房子全部给她, 是否可以要回孩子? 如果我房子分她钱, 那么她就有能力养孩子了, 会不会导致孩子归她?

婚姻家庭
2012-05-16 20:29: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小孩出生前你们已协议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女方。如起诉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可能性不是很大,除非你们能协商解决。房子按协议是属于你所有的。详情可致电陈志开律师咨询。。。
  • 1、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2、离婚协议书已经民政部门确认,有效,女方不配合房产过户,可以向法院起诉。
  • 具体情况建议与律师面谈,以作出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 你好,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来判。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对于房子产权和小孩的抚养监护权,你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监护权、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二、因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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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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