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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骑摩托车于去年9月1日与邵阳东江环保公司大型垃圾转运车发生车祸,至今尚未结案,对方人员无事,车略有碰撞痕迹,责任对等,我父亲医药费用约12万整,伤残九级,现已出院。因为对方公司一直坚持走法律程序,我方想私了,请问走法律程序我方可有胜算。(我父亲是农村户口,在家自营无证石灰窑,能否有办法转成城市户口性质获得赔偿?)

交通事故
2012-05-16 16:44: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参考如下法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你能胜诉,建议及时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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