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住房一套,10年前购买,是现金购买的商品房。(是老房的拆迁款购买)购房合同是我爱人的名字,他于9年前去世,我最进才办理房本,房屋已经在我的名下。现在住房中共同居住的还有我爱人的亲姑姑(我爱人从小是她带大的,没有正式的过继关系,我爱人的姑父去世后,姑姑一直是我们照顾赡养,到现在有20年了。另外姑姑还有一个女儿一,已结婚,生活条件不好,我爱人就没有要求她共同照顾赡养姑姑)老房拆迁时(老房有两间,一件我与我的爱人住,一间我爱人的姑姑住。但是老房房本姓名一间是我爱人姑姑,另一间是我爱人姑父的)老房拆迁时姑姑愿意与我们共同居住,所以购房合同上写的我爱人的名字。但是现在姑姑的女儿上我家搅和了(她以照顾她母亲的名义,在我家已经住了20多天了,还经常找我的麻烦。)姑姑现在想给她的女儿争房产,也与我闹的不愉快。我现在身体不好,我想让姑姑的女儿把姑姑接走照顾,但是她们就是不走,而且还经常找我的麻烦,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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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看具体情况,由于拆迁存在拆迁款项,所以又其姑姑的相关权利。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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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共同共有,建议分割房屋彻底解决,再在一起恐怕矛盾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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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经过户到你名下,房屋所有权归你;你姑姑子女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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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经过户到你名下,房屋所有权归你;你姑姑子女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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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要求腾房,你并没有赡养您姑姑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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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