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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面包车夜晚11点多停在路边,左侧中门开着,一女子酒后驾驶一无牌无照无发票的摩托车还载了另外2个女孩撞在了我的车上;把我的车中门撞飞出去了,摩托车主和坐最后面的女孩都没事,坐摩托车中间的女孩估计腿张的开些,右腿撞在了我开着的中门上导致大腿骨折!交警判我次责,我有交强险垫付了一万,前期总医疗费是22,741。67元。后期医疗费请求1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5元,残疾赔偿金为11,664元,护理费4,826.96元,交通费3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法医鉴定费700元。摩托车主前期垫付了6,000;法院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付伤者18,464元,摩托车主赔付21,850.67元;我面包车赔付11,936元;这样判决对我公平吗?我也是受害者,我的车坏了自己修了差不多1,000元,车停在交管部门的费用都是我出的。谢谢您!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满意的回复!

交通事故
2012-05-16 16: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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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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