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被动的等待着一场官司的到来,当我知道这场官司到来时却是因为我公司账户被冻结后才知道的,15天后才接到传票,而自第一次接到传票的(案号(2011)嘉民二(商)初字900号)2011年6月21日至今、如此长的时间里法院共开庭3次(我公司7月26号反诉),9月份左右我公司账号再次被冻结,至今没有见到冻结裁定书。11个月过去了,我仍在等待中。。。。。。
案子的概况介绍如下:
我公司是xx有限公司,与“xx经营部”签订了一份中式门窗的加工合同,合约规定:“白胚中式实木门窗、必须做到烘干料。。。。。。保修2年。。。。。。”等,上海、西安两地门窗款价值13万余元(值得庆幸的是我方在发现其缺失诚信后仅支付了西安门窗的全款及上海地区的部分货款56680万元),事与愿违,门窗送到我工地后验收过程中发现变形,木雕刻画的材质与要求不符,开裂变形,往返维修多次,待油漆工序完工安装时,质量问题再次暴露,我方多次寻找浩鑫达木业经营部协商解决,在事实面前答应我方油漆工修补工费3000元,于事无补的是开裂、收缩越来越严重,再找加工单位时,对方开始装聋作哑闪身了事。我方经律师指点后不断给供货方发去挂号信函,大意是“前来更换或维修上海、西安两地的门窗,西安地区的门窗由我方出路费,维修费归供货方”,石沉大海。
2011年春节前夕我公司不得不在业主的一再要求下首批更换变形门窗20余扇(上海17扇、西安柚木门10余扇),同时我公司遭到供货商“围追堵截”式的追讨货款行动,报警数次,供货方理屈词穷的情况下,不得不在春节后把我公司告上法庭,我公司原以为:只要法院能来现场勘查一次或委托质检部门检测一下孰是孰非一目了然了。虽然法官答应过我们的请求,可过去11个月了,我们还在盼星星盼月亮。。。。。。账号再次被查封、在我们要交税收的时候才知道的。。。。。。
业主跟我一样的心情,盼着我们更换变形的门窗,我一直安慰着我的客户;“再给我一点时间,即使法院判我支付所有的货款,我也会在第一时间为你更换开裂的门窗”。业主的信任更让我忐忑不安,我不知道什么时间再次开庭,什么时候尘埃落定。如果我现在就给客户更换会是什么后果?我还要继续保全证据吗?那些更换下来的门窗还要继续保管在仓库里吗?各位我该怎么办?
201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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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有审限的,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建议你司委托律师和法官沟通一下。属于普通的商事合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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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较为复杂的,最好携带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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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有审限的,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建议你司委托律师和法官沟通一下。属于普通的商事合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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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有审限的,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建议你司委托律师和法官沟通一下。属于普通的商事合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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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有审限的,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建议你司委托律师和法官沟通一下。属于普通的商事合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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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与承办法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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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有时间规定的,一般是3-6个月的,具体你们的问题还是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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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有时间规定的,一般是3-6个月的,具体你们的问题还是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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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