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和前夫结婚,婚后我们买了房子,2007年我们生育一女儿。2010年10月离婚,孩子跟了前夫,房子给了前夫,协议2011年10月底之前给我十万元。但是他并没有执行判决,孩子不让我联系,钱也一直不给我。2011年10月前夫再婚。2012年4月前夫工伤去世。他欠我十万已经申请执行局执行,目前孩子后妈跟我抢孩子,孩子爷爷奶奶也要自己抚养孩子,目前牵扯公司抚恤金,社保保险,和房子遗产都需要处理。请问,站在我的立场,我应该怎么去争取我和孩子应得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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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你的财产可以用他的遗产来偿还,孩子对他的遗产有继承权。工伤死亡后发的抚恤金和保险赔偿金一般不是遗产但也按照遗产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所以孩子还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方面你已经没有监护权了,但仍然有抚养义务,她的后母和她也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也可以争取抚养权,所以作为你可以以亲生母亲的身份和当初离婚之后财产分割为执行完毕进行财产和抚养权的争取,建议委托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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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抚恤金,社保保险,和房子遗产是你前夫的,你们已经离婚,你已经无权取得,孩子可以有,你可以委托律师争取孩子应得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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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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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变更抚养权,然后以女儿名义继承遗产,要求分割抚恤金。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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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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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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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变更抚养2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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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