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现咨询一下:本人于2011年6月在老家购置1间门面,到现在未拿到证件类,门面也一直是空锁着的,我们和物业都有钥匙.我们是隔段时间去看看.今天才发现门面在最近期间被人使用过,白涂料墙薰黑了,一问是物业私自把门面给当地人办筵席用了.门面上我张贴的有本人的电话号码,是作为租房联系留下的.物业这种情况,本人认为不合法不合理,作为业主,物业方面起码应该给我提前告知一下,而不是擅自使用.现在物业方面认为他们是正确的,他们有权处置门面的使用.请律师解疑,十分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5-14 10: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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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