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2日17时许,一个名叫易**的驾驶员驾驶自己的运煤货车在泮水镇西安村刘**的加水站给车加水,加水结束后用加水站的高压水 *** 洗车时电击身亡。死者是农村户口,但已在城区购房居住十余年了。这种情况该如何计算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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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身损害进行索赔,如果加水站对死者的死亡有过错,要承担一定的赔偿。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主要收来自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来计算死亡赔偿金。
如需遵义律师帮助,可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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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人身损害进行索赔,如果加水站对死者的死亡有过错,要承担一定的赔偿。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主要收来自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来计算死亡赔偿金。如需帮可以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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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人身损害进行索赔,如果加水站对死者的死亡有过错,要承担一定的赔偿。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主要收来自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来计算死亡赔偿金。如需帮可以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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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市标准计算的,你描述的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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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