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开始和她协议离婚,她同意,但要我先给她一部分钱才肯签字,我给了她9万3转到她的卡上,她又不肯了。和她一点感情都没有,当初是迫于父亲的压力结婚。现有一女儿在读大学,她是文盲,一直没有工作,孩子上学走后在一家餐馆做清洁干过一段时间,有工作能力,而且我还给她买了养老保险。我是2010年5月和她分居的,但是租房协议是2010年8月份签的。我在2010年3月第一次起诉离婚,2010年8月法院未判离。我于2011年4月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开始说调解,我同意,我只有一套房子,手里还剩3万元钱,每个月有4千元的工资,但是女儿每年的生活费学费就要2万5到3万,孩子所有的费用都是我自己承担的。我答应把房子和现有存款都给她,她还是不同意,一会要十万,一会要二十万,还请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其实她的户口房子就在法院管辖区内,她也住在那,可是她说她住在朋友家。还威胁法官说要是判离她就要闹法院还有跳楼什么的。从第二次起诉到现在都过了一年多了,调解也调解不成,法官好象有点怕她闹,一直迟迟没有开庭。现在我要求财产和女儿的抚养费均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怎么判?到底还要过多久才能判决?难道案子没有时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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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一般最长六个月,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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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会尊重你的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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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第二次起诉应当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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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商,固定证据,是应该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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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左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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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