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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中空玻璃加工生产厂,最近和一家塑钢门窗厂签订了一分生产合约,我们为对方加工一批中空玻璃。我们是受委托方(甲方),对方是委托方(乙方)合约上对方的签字形式是: 乙方: 公司: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然后对方填上了公司名字,代表人由一人签字,事后问起签字人是否为其公司法人代表时,对方称不是,之后由据称的法人另起一行签了字,但并未盖章。 合约上没有留下我们工厂的名字,只由代表人签了字,也未盖章。 请问这样的合约有效吗? 谢谢

建筑工程
2012-05-13 15:48: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