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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我开面包车撞了电动车,交警判我负主要责任,我一直想办法为他们看病,在医院交了将近9万块钱,最后他们自己也垫进去8000。我说了好几遍他们才肯出院,但出院时我 说发票我保存着,然后给你们写个垫付8000元的单据,他们不肯,还把发票抢走了,之后他们要求我预付他们伙食和营养费,但被我拒绝了,告诉他们法院见了!她的多处骨折等钢板拆好大约费用在13万左右,他们单位好像有 工伤保险,是在回家的途中,我担心他们会不会我已经付了那么多钱了,他们然后以工伤让单位的保险公司赔钱?

交通事故
2012-05-12 10:40: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