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2日傍晚7点10分左右,我儿子在**路段,该公路是省道S322线,放学回家时经过斑马线时,被从**行驶的红色轿车撞倒后在公路上滑到3米以外的地方,我报了110。
7点30分左右,资兴市兴宁分队拦截到了该车,车牌是粤SNG270。但我们22日住院到5月5日期间的27与28日,去交警队看有关肇事方的资料(司机、车主、行驶证、保险公司等),交警只给我们司机身份证号,其它都不准看,我们到交警说押了车的地方没看到该车牌的车。5月2日那辆车已经在**街上行驶,我们问交警不是说压了车吗?交警说对方压了5000元钱,按程序放车。现在已进入二次协商阶段,想知道我们应得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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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吧
追问:我就是提问的当事人,已采用你的主张和建议,于昨天11时拿到了总共8600元补偿金。
追问:协商这个办法真好,让我(4facff29d94a8)开了撬,我用了其它方式协商,这个方式就是三管齐下:一是买了个录音笔,把他们的话录下来了,回放后找漏在或破点;二是到纪委走了一趟,如还不解决就找监察局长;三是把个这问题向社会公开了。没想上星期五才到交警队,本周星期一就拿到了这笔难领到的赔偿金8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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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