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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各位律师朋友。我与公司2011年5月份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现在工资是1600,至今公司尚未交五险,但是以补贴的形式发给大家了。本人于今年1月初怀孕,孕产期是10月,最近由于天气原因,本人身感不适,想请病假,直至到产假,请问这样可以吗?病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我没有交五险)?法律有没有明文规定?谢谢了。

民事相关
2012-05-11 13:23: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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