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赵某承租了绵阳市中心某一层商品房。黄某是当地院校临近毕业在附近找工作的大学生。商品房分3个房间。房东(赵某)居住其中一个单人间,因黄某,也就是租客一次性付清了租金,却因为经济条件拮据没能给齐200元押金。房东就不给租客钥匙,而且因其要招揽租客或找朋友,多次不在家,使得黄某留宿外头,为其带来诸多不便.租客的权益明显受到损害.有这等道理的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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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过租房协议约定有押金,建议及时支付,具体事宜建议与房东协商,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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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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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给付押金,否则房东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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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钥匙不合理,但是你应当给付押金,否则房东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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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