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个人借钱买的,民证局离婚时协议书上答应分一半给前妻,现因法院调节,我给她钱,房子归我,是我唯一住房,因我出去打工,赚钱还债,我将房子租了出去。她申请拍卖,法院将我的房子贴了封条,我回去怎么办?欠的钱,她想一次性拿到九万,但我只能赚着钱还她。她不同意。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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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与前妻间是否有法院调解书或其他分割财产的协议?如有,您是需要依协议约定履行您的义务的。如无具体的约定,建议先与前妻协商约定分期支付九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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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对于唯一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是不可以拍卖,换锁更是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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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某些情节需要电话沟通才能清楚的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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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让法院主持执行和解,约定租金以及每月规定还她多少钱,多少个月内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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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跟你前妻协商,分期支付给她的好。如果是你唯一住房的话,执行的可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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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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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