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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北京昌平的一个市场租了一个摊位,要签合同,不签可能不可以拥有这个摊位,合同里有规定摊位要先交半年的租金,半年的卫生费和3000元的押金,15天不营业要收回摊位,转让要收4000元转让费。不知合法合理吗? 还有就是我不想在租了,市场不给退,我的钱可以拿会来吗?我要如何去办理?谢谢!

经济相关
2012-05-11 16: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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