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女方在怀孕期间(六个月)遭男方毒打,逃离家后做了引产手术,男方说小孩没了,要女方赔偿,法院会支持吗?
-
不离婚就不存在赔偿问题.离婚了,因家暴,他对你有过错,需赔偿;因引产,你对他有过错,需赔偿;法院会从照顾女方的角度,对共有财产做出分配.
-
你好,女方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收集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材料,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相关法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不会的,可要求处罚男方
-
女方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
不会。,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