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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2年5月鉴定为十级伤残 请问我离职了公司要赔偿我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 有没有啊 如果有是怎么算的是按2011的全市平均工资4331算的吗 还是2010年的3896算的 请问我十级伤残是不是社会保险陪3.1万 另外再加上公司陪的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啊 请专业人士解答 谢谢我会记着你的

保险纠纷
2012-05-07 18:41: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到 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 当地标准 参考。相关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是的,按照社保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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