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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12月从甘肃到贵州,老板答应我给我安排八千块钱的工作——保镖(没证据),后来他一直让我在保安队伍里上班,每月发2500,现在我不想干保安了,他还是没有安排以前那个工作,只是给我发生活费,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12-05-08 22:53: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协商不成 搜集证据 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主张如下权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你描述的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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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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