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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轻 爷爷过世 后来当时没有立遗嘱 房子后来有家里的小姑姑入住,并成为户主 ,我由于父亲是知青 所以返沪,户口落在她家里,现在房产证是我姑姑的孩子的名字 我只是里面有户口 我想问的是 现在还能重新分配这个房屋财产么,如果不能 我对这个房屋只有使用权 如果买卖的话 我能得到这个房子房价的百分之多少

继承
2012-05-07 10:08:3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产是产权房,父亲可要求分割遗产,如果是使用权房,姑姑按照相应政策获得承租权的,你们户口在内只能主张居住权,房产出售需要经过同住人同意。
  • 姑姑侵犯了你父亲的财产权,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欢迎来电交流。
  • 姑姑侵犯了你父亲的财产权,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欢迎来电交流。
  • 关键是房屋的性质,是产权房,你是没权利了,但也要具体分析!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 第一,爷爷在世时,房屋是公房还是产权房?第二,姑姑是户主是指户籍的户主还是公房的承租人?第三,当时是以什么方案买下的公房?九四还是九五?这些都有关系。
  • 需要看当时爷爷去世房子是什么性质,如果是使用权房那么也不属于遗产。
  • 产证是怎么变更到你姑姑孩子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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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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