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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一直带到三岁,都是我母亲帮我带孩子,母亲回老家了,由我一个人带,婆婆因为要带大姑姐的孩子《比我孩子大一岁,所以不帮我带,老公自己开的小店,孩子送幼儿园,我就在店里帮忙,大姑姐的孩子上学了,不用带了,我想要婆婆帮忙带,婆婆说我孩子太皮,带不了,身体也不好,理由就出来了,没办法,我就自己带,店里也要帮忙,家里一切老公什么也不管,只管上班,渐渐地矛盾多了,经常吵架,店里生意也不好了,我找了工作,也没有时间天天照顾孩子,现在孩子9岁了,前几天我提出了离婚,孩子给老公,房子一人一半,只是想离婚不离家,这样婆婆帮忙带孩子是理所当然了,可我没有想到,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婆婆本来就不喜欢我,有次我和老公说,离了婚,你妈带孩子就没有理由了,你干点家务,也是应该的了,就这样离婚生活,慢慢好了,在复婚,可是老公说了这样一句话,好聚好散,就这样结束,他家人教他的。是我把他家人想得太简单了,我现在只想在夺得孩子的抚养权,有可能吗?把孩子带回老家去生活,法律支持吗?孩子10岁就有选择抚养权?是这样吗?如果有可能复婚,孩子现在9岁,明年孩子有选择权,在离婚我有把握在夺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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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6 11:28: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