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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型货车(注:保险第三者五十万加不计免赔)把行人撞到, 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八万三千元 我方垫付四万七仟元 现对方已出院 事故认定书为我方主责 可对方现在未提出调节直接将我方告上法庭 现在法院发来传单上面写到要我赔偿三十万请问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12-05-05 07:02: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