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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说感情不合要离婚,并且不肯和我住在一起,想造成分居两年的事实,以此为理由向法院提出诉讼。我该如何应对?法院会如何判呢?

婚姻家庭
2008-03-31 22:50:13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那怎样的证据才算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我想,走到这一步的人,没有吵过闹过是不可能的。这能算破裂的证据吗?如果第一次判不离,然后她继续不肯和我同住。如果这样再过半年,第二次上法院,据说这样就会判离了。是这样吗?
  • 那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算做无过错方吗?进而要求补偿吗?
  • 同意
  • 那如果双方都无过错,一方就是要离,那另一方不是明显处于弱者地位了?法院如何体现婚姻男女双方平等,结婚离婚自由?
  • 那就算是自由的,那法院会寻问离婚方要离婚的原因吗?如果离婚方也说不出什么原因,就是想离,这种局面该怎么处理?
  • 如果第一次上法院,法院根据十三种情况判不离。那过半年第二次上法院,还会根据这十三种情况吗?
  • 谁能回答一下?第二次上法院会怎样?
  • 你若不同意,则答辩时明确地讲不同意离
  • 如是第一次起诉你坚决不同意离婚一般会判不离。
  • 如果对方坚持要离,总是能离掉的,只是时间问题。
  • 除非对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不然你要求补偿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 婚姻是自由的
  • 只要对方能提出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那人民法院就会支持对方的主张。
    如果对方不能找出证据或正当理由,而你也坚持不离,那一般情况下法院第一次是不会判离的。
  •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情况有司法解释。共有约十三种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建议去当地律师处详细介绍情况,以供咨询。
  • 你若不同意,则答辩时明确地讲不同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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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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